标题:《土默特左旗2020年度金融网络安全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》政策解读 | |||
索引号:11529575J/2020-06947 | 发文字号:30 | ||
发文机构:旗政府办公室 | 信息分类:旗政策解读 | ||
概述:一、背景意义 当前,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时期,新业态、新技术不断涌现,非法集资手段的方式不断翻新,金融网络安全受到冲击,非法集资事件高发多发,风险隐患较多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”要求以及全国、全区金融工作会议对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署,全面加强从源头治理,引导社会公民增强法制建设,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。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,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浓重氛围,切实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,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,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 | |||
成文日期:2020-05-15 | 公开日期:2020-06-03 | 废止日期:——— | 有效性:有效 |
一、背景意义
当前,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时期,新业态、新技术不断涌现,非法集资手段的方式不断翻新,金融网络安全受到冲击,非法集资事件高发多发,风险隐患较多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”要求以及全国、全区金融工作会议对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署,全面加强从源头治理,引导社会公民增强法制建设,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。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,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浓重氛围,切实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,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,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二、非法金融活动定义
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,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,发放高利贷,线上大宗商品,贵金属,邮币交易,发行发放支付卡,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等活动,从在“现金贷”“套路贷”“校园贷”等非法高利放贷,暴力讨债违法违规行为。
三、非法金融重点主体类型
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,网络借贷,私募基金,影视文化,批发零售,电子商务,房地产,交易场所,各类涉农涉牧合作组织,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以及打着以上企业或业务旗号,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,实施募集资金行为。
四、非法金融活动主题
宣传中含有或涉及,金融创新,金融科技,消费返利,金融互动,虚拟货币,爱心慈善,养老扶贫,炒期货外币,一带一路,共享经济,物联网等内容,以及高收益,高回报,明示或暗示保本,有担保,无风险内容的主题,重点关注利用专家,知名人士,专业机构,“受益者”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。
五、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
非法集资是指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未经行政机关批准,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。主要特征为:
(一)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。
(二)通过媒体、推介会、传单、手机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,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,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。
(三)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 实物、股权、债券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。
(四)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包括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,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,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,并向其吸收资金的。